| 重磅:點擊鏈接下載 《企業(yè)重組和資本交易稅收實務研究總結 萬偉華◎編著 解讀政策背后的“稅收邏輯”》 |
?
| 重磅:點擊鏈接下載 《企業(yè)所得稅納稅申報表(2024年度)與填報說明對照匯編 萬偉華◎編輯 解讀申報表背后的“稅收邏輯”》 |
?
云南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明確防控疫情物資進口單位和物資清單
2020年2月1日,財政部、海關總署、稅務總局發(fā)布了《關于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的公告》,對防控疫情進口物資實行更優(yōu)惠的稅收政策。
為支持疫情防控,落實好免稅政策,云南省財政廳高度重視疫情防控稅收政策的落實,2月2日上午到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,了解我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進口物資情況,與省衛(wèi)生健康委、省工業(yè)和信息化廳、昆明海關等部門認真研究,確定了云南省第一批防控疫情物資進口單位名單和進口物資清單。享受免稅政策的單位包括云南省醫(yī)藥有限公司、云南省第一人民醫(yī)院等16家單位;享受免稅政策的進口物資包括口罩、防護服、手套、護目鏡、防護面屏、鞋、帽、設備、消殺用品等。2月2日,云南省財政廳會同省衛(wèi)生健康委及時發(fā)函昆明海關及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,對直接用于防控疫情進口單位和進口物資按規(guī)定給予辦理免稅。下一步,根據(jù)防控疫情的工作需要,將適時增補進口物資單位名單和進口物資清單,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,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(zhàn)。
本文內容僅供一般參考用,并非旨在成為可依賴的會計、稅務或其他專業(yè)意見。我們不能保證這些資料在日后仍然準確。任何人士不應在沒有詳細考慮相關的情況及獲取適當?shù)膶I(yè)意見下依據(jù)所載內容行事。本文所有提供的內容均不應被視為正式的審計、會計、稅務或其他建議,我們不對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內容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。
本網(wǎng)站原創(chuàng)的文章未經許可,禁止進行轉載、摘編、復制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。本網(wǎng)站所轉載的文章,僅供學術交流之目的,文章或資料的原文版權歸原作者或原版權人所有。文章如涉及版權問題,請聯(lián)系我們(13700683513、79151893@qq.com 請附上文章鏈接),我們會盡快刪除。